关于给予任玉虎、乔石和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2011

院学字【201786

关于给予任玉虎、乔石和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任玉虎,男,水工16-1班学生

乔石和,男,水工16-1班学生

2017116日的宿舍检查中,查出任玉虎同学存有“大功率”吹风机一个;在2017116日的宿舍检查中,查出乔石和同学存有“热得快”一个。“大功率”吹风机及“热得快”均属违章电器,严重威胁宿舍安全。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任玉虎等二名同学警告处分。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