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刘宇、杨晨、杨成龙三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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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82

关于给予刘宇、杨晨、杨成龙三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刘宇,男,空调16-1班学生

杨晨,男,空调16-1班学生

杨成龙,男,空调16-1班学生

20171227日的晚自习过程中,刘宇等三名同学在自习教室打扑克牌,严重扰乱教学秩序。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刘宇、杨晨、杨成龙三名同学警告处分。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