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晚自习检查办法及评分标准
发布人:王国平
发布时间: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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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院落关于非毕业班必须参加晚自习的规定,为了能更好的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也为了纪律部能更好的开展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晚自习评比制度:

1.规定每班每学期按100分制进行评比,并且只减分不加会。

2 晚自习上课铃响后,如有班级仍末静下来;则扣班级晚自习分1/次。

3. 晚自习上课铃响后,如有班级仍末静下来;则扣班级晚自习分1/次。

4. 晚自习课上,如班里仍有同学坐在位置上前、后、左、右聊天。则扣1/-人。

5 晚自习课上,如有同学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聊天、打闹、讨论问题。则扣2/-人。

6. 晚自习课上,如果班里有同学在教室听随身听、看电视等并影响周围同学的学习,则扣3/-人。

7. 晚自习课上,如有同学在教室打牌、下棋等则没收棋牌,并扣5/次。

8. 仍何时间内严禁在教室打球、踢球,一经发现,则扣5/次。

9. 晚自习无故(非正当理由)旷课。扣1/-人。

10.晚自习早退,扣1/-人。

11.不得在教室里抽烟,饮酒,如发现扣5/

12.不得在教学,办公区吃游食,穿拖鞋,不文明装扮等,如发现扣5/

13.异性间不得在教室牵手,勾肩搭背,拥抱,接吻,如发现扣5/

14.不得在教室从事非法营销和集会,如发现如发现扣5/次,并按情节轻重上报系里,将给以相应的处分。

15.各班纪律委员,班干部有义务配合院纪律部的检查工作。如有不配合工作的,则扣5/-人。并按情节轻重上报院里,将给以相应的处分。

16. 晚自习检查时,必须要有两个人以上,扣分时必须要有班委签名或两个当场检查人员签名方能有效。

17.在学期中间,每月评比一次,前三名授以“学习风气创建先进集体”奖。学期末,将根据各班总成绩给以相应的处罚或物质奖励。总分小于50分的班级将给以严肃处理。

经上为学院学生会纪律部“晚自习检查办法及评分标准”。纪律部检查时将参照该标准对各班进行严格的晚自习纪律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