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徐寅领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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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822

关于给予徐寅领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徐寅领,男,水工16-2班学生

2018年58日的宿舍检查中,查出徐寅领所在宿舍存有“热得快”一台,“热得快”、电水壶均系违章电器,严重威胁宿舍安全。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徐寅领同学警告处分。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