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学院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在学院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学习会,专题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总支书记陈宏振主持学习会,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活动。
会上,陈宏振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对组织设置、主要职责、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保障机制等方面共24条标准逐条进行了研读;王国平院长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党总支书记陈宏振在发言中强调,《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着重体现了中央和上级党委对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要求,突出了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进一步体现了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健全了院(系)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结合学院实际,陈宏振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学院党支部建设要做到标准化,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支部;二是要强化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三是要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意识;四是治党要严字当头,要以教师和学生为本,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环境。
院长王国平在发言中谈到,要明确责任抓关键,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狠抓作风建设,规范个人言行,学院各项工作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副院长张宝军、刘志坚、副书记龚媛媛分别结合分管工作谈了自身学习体会,就如何加强理论学习、党支部建设、教科研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交流了心得体会,中心组其他成员也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党总支)
撰稿:商利斌
摄影:侯文宝
审核:陈宏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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